立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告知下列關於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類別、利用範圍及方式、以及您所得行使之權利等事項,請您詳閱。
一、 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與類別
(1) 本公司為提供商品服務、電子商務服務、售後服務、履行法定或合約義務、保護當事人及相關利害關係人之權益、行銷、客戶管理與服務、以及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等目的所需,依照各服務屬性,蒐集您的姓名、連絡方式 (包括但不限於電話、E-MAIL及地址等) 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使用者身份之個人資料。
(2) 客戶同意並知悉本公司基於服務及履行相關承諾時,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客戶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行銷推廣、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快遞、客戶滿意度調查等服務)。
二、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個人資料的利用:本公司所蒐集足以識別使用者身份的個人資料、消費與交易資料,或日後經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個人資料,都僅供本公司於其內部或策略合作廠商、依照蒐集之目的進行處理和利用、或為完成提供服務或履行合約義務之必要、或依照相關法令規定或有權主管機關(包括但不限於法院或台灣票據交換所)之命令或要求,否則本公司不會將足以識別使用者身份的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人(包括境內外)、或移作蒐集目的以外之使用。 本公司會持續保管、處理及利用相關資料。在上開蒐集目的範圍內,本公司會將所蒐集的個人資料,提供予合作廠商(包括但不限提供本服務之宅配貨運業者或其他)以協助交易完成或終止。
(2) 期間: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期間。
(3) 對象:本公司及有合作或業務往來之企業機構、合作廠商、及依法有調查權機關。
(4) 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境外(主管機關禁止者不在此限)。
(5) 方式:任何依法規定得利用之方式。
三、 客戶就本公司保有客戶之個人資料得行使的權利及方式
客戶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以書面、電話、傳真、電子文件或其他適當方式:
(1) 請求向本公司查詢或閱覽。
(2) 請求向本公司製給複製本。
(3) 請求向本公司補充或更正,惟依法須請您適當之釋明。
(4) 請求向本公司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刪除的權利。
四、 個人資料之提供及所致權益之影響
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您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公司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致無法提供您相關服務。
五、 個人資料之保密
本公司將善盡個人資料保護之責。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遭其他侵害者,本公司將於查明後以電話、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擇適當方式通知您。
六、 同意書之效力
當您完成簽署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同意書的內容,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同意書之權利,內容修改時將於本公司網站公告。如您未於公告後一個月內提出異議或仍繼續使用本館相關服務,將視為您已同意並接受本館所更改之內容。
勾選同意書說明: 本人已清楚瞭解上開之個人資料同意書內容,並同意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提供個人資料予立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個人資料使用事項。